标题
全部 266
院办 4
党务工作部 5
人力资源部 2
发展规划部 0
教务处 0
学生处 14
科技管理中心 0
高职研究所 1
校企合作办 0
财务处 1
资产财务部 0
总务处 152
保卫处 2
图书信息中心 1
工会 0
信息与传媒学院 10
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6
经济与贸易学院 3
管理学院 3
电子工程系 16
轻工系 13
人文系 9
技师学院 4
成教学院 0
体育发展中心 3
温州冶金集团公司 0
温州冶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
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 6
浙江创意园 0
温州电子信息研究院 0
材料工程系 11
2008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
2008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
 

一、学校全称: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   学校部委码:12791

二、校址(含校区名称):温州市府东路17  

三、办学地点:温州市府东路17  

四、邮政编码:325003 

五、办学类型: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 

六、办学层次: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职(专科) 

七、录取规则:

 (一)按国家教育部要求,实行“学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录取体制,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,参加体检、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
(二)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

(三)男女比例:不限

(四)身体健康要求:按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,凡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,学院不予录取。

(五)录取具体方式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、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1、按照教育厅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。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,若平行志愿不满时,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。

2、浙江省按1:1.05比例投档,其他省份按1:1.2比例投档,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,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3、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序,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,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,以此类推。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。

4、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。

5、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。

6、无专业加试要求。

7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:对加分进档的考生,原则上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,同等条件下,地(市)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录取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,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相对高分考生要求调剂,须经考生本人或其家长同意,并提供考生本人或其家长相应材料。

八、学费标准: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有关公办学院收费规定,学费6000/学年(其中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学费7800/学年)

九、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学习和考核后,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,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
十、招生咨询方式:

(一)联系电话:0577-88321500  88340252   88361414

(二)联系人:万登泸

(三)传真:0577-88377304   88361414

(四)联系地址:温州市府东路17    邮编:325003 

(五)E-mail地址: zsb@mail.zjitc.net

(六)院校网址:www.zjitc.net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二○○八年三月

 

 
 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© 2000-2009 网站统计